2022/5/18
重庆合川黑老大被控9罪受审
辩称黑吃黑不算犯罪
系盐井三峡矿石有限公司董事长
其组织成员十余人昨日一同受审
近日(21日),(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以被告人合川区盐井三峡矿石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实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与其一同受审的还有其弟弟陈立。该案涉案被告有16人。
法庭上,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陈实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9项罪名。其弟陈立被指控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5项罪名。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以来,被告人陈实伙同其弟陈立陆续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姜远桃、廖荣东、张礼进、李学敏、张伟等20余人,大肆进行故意杀人、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具备了较强的经济实力,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陈实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陈立、姜远桃、廖荣东、张礼进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李学敏、朱刚、唐伟、蔡绍彬、李贤良、谌传强、肖登春、张伟、谭茂、谭克俭以及李红兵(已判刑)、杨青洪(已劳教)、邓杰(已死亡)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察机关指控,陈实为首的犯罪组织在近10年时间里非法获利近500万元,并用于该组织的日常运作、组织成员的生活费、组织成员犯罪后潜逃、组织成员完成任务后的报酬、为被判刑的组织成员上账、安抚为了组织利益被执行死刑成员的亲属等。
该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合川城区及合川区盐井镇等地区,较长时期内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二人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并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合川区盐井镇的矿石经营进行垄断,非法聚敛钱财,扩大该组织的影响,巩固该犯罪组织的地位。
该组织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合川区区域内形成了重大影响。
据悉,该案预计审理四天。
看看陈实如何成了黑老大
白手起家 开卡厅作组织据点
今年12月24日是陈实45岁生日,但这个生日会让他永生难忘,因为他将在市五中院的被告席上度过这个生日。
陈实是土生土长的合川人,从1995年开始,陈实掘到第一桶金,那就是开卡拉OK厅,这在当时的盐井镇,算是一个很有远见的投资。这家卡拉OK厅为陈实赚到第一笔初始资金。
然而,陈实并没把这个卡厅放在眼里。他以这个名叫“山里红”的卡厅为据点,陆续纠集社会上闲散人员姜远桃、李学敏、杨青洪、李红兵等人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后来这些人大部分都成了陈实涉黑组织的骨干成员。
2001年到2003年,陈实看到开赌场更能赚钱,就纠集陈立、蔡绍彬等人先后在合川城区多个茶楼开设赌场,招揽社会人员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
如何扬名 为小事搞出两命案
陈实、陈立一伙人在当地逐渐形成一股势力,但并不出名。要出名,就要做点事情“扬名”。
1999年,陈实在迪吧为一个女人,与无业人员蔡葵争风吃醋,还被蔡葵打了一耳光。被小兄弟“捧”惯了的陈实,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找陈立、姜远桃等人带着枪复仇。复仇中,向曹葵一伙人中的张兵连开三枪将其打死。
陈实还和某看守所原民警张道先走在一起。2000年,张道先在合川吃夜宵时,与邻桌男子易某发生纠纷。张道先首先就想到让陈实来给自己“出头”,还电话要求陈实叫上刚刚刑满释放不久的邓清龙一起来。在张道先的指认下,邓清龙把邻桌男子易某当场砍死。
公诉机关认为,这两件命案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对于陈实来说,沾了血的双手让他更让人生畏。2000年9月13日,陈实因故意杀人罪(预备),被原合川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2000年11月9日刑满释放。原民警张道先被另案处理。
使用暴力 强占公司笼络手下
2003年5月,陈实通过中间人拿到三峡矿石公司3年承包权,每年60万元承包费。2006年7月承包期满后,陈实不仅拒绝退出经营,还叫嚣自己投入了100万元设备,强迫三峡矿石公司原来的股东要拿出100万元后,才能将公司交还给股东。在遭到股东拒绝后,陈实利用在当地形成的强势地位,威胁股东退股,将公司转让给自己和陈立等人。为办理工商手续,陈实还伪造股东大会名单,以及股份转让协议签名。
陈实在承包、经营三峡矿石公司期间,非法制定了“管理规定”,并采取暴力手段对三峡矿石公司进行管理,对于违反其规定以及其认为不听招呼的人员实施威胁和殴打。通过三峡矿石公司,该组织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陈实也依靠这一公司将组织壮大。
此外,陈实还对组织成员进行严格管理,对擅自离开组织的成员进行处罚,对为了组织利益犯罪后被关押、处理的组织成员,亲自或安排手下人员出面为其“上账”,对于被判死刑的组织成员的家属进行安抚并给予经济补偿。
提火枪拿砍刀抢劫赌徒
竟辩称黑吃黑不算犯罪
主角介绍
五年时间三次犯罪获刑
别看陈绍纲年纪不大,犯罪经历倒不少。算上这次“黑吃黑”,他在短短5年内已是第3次犯罪获刑了。2005年9月,陈绍纲还未成年就犯下抢劫罪,不过那次他被判缓刑。陈绍纲未珍惜重新做人的机会,2006年7月,他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去年6月15日,陈绍纲出狱。他没去找工作,而是继续在社会上混。期间结识了小兄弟李某、程某等人,还花3200多元在一个摊贩手上买了一把火药枪和3把砍刀。
陈绍纲没有收入,又爱吃喝、上网,身上没钱就去“挂靠”兄弟伙。但长期靠人吃饭毕竟不能长久,今年6月初,陈绍纲打听到巫山一家生猪屠宰场内有人聚众赌博,便在这些赌徒身上打起了算盘。
案情回放
提起火枪砍刀去“抓赌”
今年6月5日晚,陈绍纲召集小弟李某、程某二人到一旅馆商议“抓赌”事宜。他话还没说完,李、程二人就同意帮忙。当晚,陈绍纲将火药枪、砍刀等作案工具进行了分配。
6月6日下午2时,一辆黑出租停在屠宰场门口。车门打开,陈绍纲手持火药枪,李、程二人各提一把砍刀冲进屠宰场大院。此时,张某、刘某、赵某等人正围在一张木桌前,用两枚铜钱猜单双赌博。听到陈绍纲等人大嚷:“赌博的站到起!”几人心头一慌,拔腿便跑。此时,陈绍纲等人已冲到木桌前,拦住腿脚较慢的张某,并开始捡桌上、地上散落的百元大钞。
捡完地上的钱,陈绍纲又将目光转向张某。此时,张某身上还有1万多元赌资,全部揣在裤兜内,将裤兜胀得鼓鼓的。陈绍纲让张某把钱交出来,张某为应付这几个劫匪,随意在裤兜内抓了1000多元出来。不料,钱未离手,便听见陈绍纲说:“不老实,砍他。”话音刚落,一旁的李某便挥刀向张某手上砍去,留下一道伤口。此时,陈绍纲趁张某不备,伸手在他裤兜内抓出一大叠钱。随后,陈绍纲等人快速逃离现场。
自我辩解
“黑吃黑”不能算犯罪
遭抢后,张某向警方报案。很快,陈绍纲等三人相继落网。陈绍纲供称,当天他们一共搞到5300多元,其中500元给了黑车司机,李、程二人各分300多元,剩下的全归他。
被捕后,陈绍纲说得最多的就是“估计错了”。在陈绍纲看来,选择张某等人下手,就是因为他们的赌博本身就是违法甚至犯罪。他认为,这些人即使被 抢了,也绝不敢去报案,只能吃哑巴亏。
对于自己的抢劫行为,陈绍纲辩称“这不算犯罪”。他说,以前自己犯过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但都是搞的无辜市民,他承认自己做错了。但这次张某等人赌博,本身就不合法,他进行抢劫叫做“黑吃黑”,没有错,不能算犯罪。
检方释疑
抢劫非法财物也追刑责
陈绍纲的诡辩没起丝毫作用。今年12月8日,他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而与他同案的李某、程某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4年。
承办检察官姚宏涛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赌资原属个人合法财产,用于赌博,其性质则转变为非法财产。一般情况下,赌资应当作为赃款,由国家主管机关追缴并上交国库。他人暴力、胁迫等方式抢走赌资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论处。当然,如果仅以本人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目标,一般不以抢劫罪论处。但抢回数额超过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的,应当属于犯罪。
姚宏涛称,除赌资以外,抢劫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的,也应当以抢劫罪论处。此外,出于所谓“黑吃黑”目的,盗窃、抢夺、诈骗他人非法所得的财物,也应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哪些人在实施抢劫
-被抢对象是什么人-案件告诉我们什么
一个成年人,加上两个未成年人
-被抢对象是什么人
正在进行赌博行为的张某、刘某、赵某等
-案件告诉我们什么
盗窃、抢夺、诈骗他人非法所得财物,也要负相应刑责
拿着火药枪、砍刀,带着两个未成年小兄弟去“抓赌”并打伤人,劫案主角、今年21岁的巫山县双龙镇人陈绍纲竟辩称“黑吃黑”不算犯罪,最终被判11年,该判决昨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