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18
湖北男子祁某在京租用写字楼,并搞来多台POS机专门从事刷卡套现业务。检察院指控,其在3个月间刷卡套现数额就达到了3000万元。据悉,这是到目前为止本市审理的刷靠套现案件中数额最大的一起。今天上午,祁某因涉嫌犯有非法经营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祁某今年38岁,湖北人,是北京亚信通宇通讯器材批发部的经营者。检察院起诉称,2009年3月至今年6月间,祁某在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南郎家园1号楼“大北写字楼”内,使用旧宫仟信隆超市、北京亚信通宇器材批发部、世捷顺达票务代理服务中心、华艺装饰工程公司、天鸿金航票务代理中心等商户名义申请的银行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法为他人刷卡套现人民币3000万元左右。祁某从中赚取手续费,后被查获归案。
祁某庭上表示认罪,但认为检方指控的3000万套现数额比实际要多。“我认为也就1000多万不到2000万。”据祁某讲,他所用于刷卡套现业务的5台POS机,有2台是朋友帮忙办理的,另外3台是从其他公司租用的,月租为一个月3000元。
祁某曾经在百度上发帖、在报纸上做广告,为自己的套现业务做宣传,以招揽生意。“客户到我这来刷卡,我当场付给其现金,并按照1%到2%收取手续费。对于刷到POS机上的钱,银行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后,再将钱打到我的账户上。”祁某说。
据悉,到祁某这寻求套现服务的客人,大多是管朋友或银行借钱后到期还不上款,而寻求代还款业务的。一位客人在证言中称,他为了偿还朋友欠款,曾经在祁某处刷卡套现20多万,被收取了4000多元的手续费。
据祁某讲,他经营刷卡套现业务的这段时间,总计获利大约二三十万元。“但实际上,因租房子等一些生活花销,钱都赔进去了。我一分钱也没有赚到。”据祁某讲,除了靠刷卡套现赚钱外,他还跟着朋友一块做拆迁,此外还炒股票,但都没有挣到钱。
公诉人认为,祁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数额超过500万,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跟妻子离婚,协议她不负担孩子的任何费用。现在我家里还有老人,孩子也才10岁,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陈述时,祁某低头表示了自己的无奈,并希望法庭能够体谅。
上午,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后,公诉人表示,一个小公司在短时间内出现上千万元的刷卡业务,反映出银行监管存在漏洞,检察院已准备就此给银行发送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