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18
正义网安徽1月5日电(通讯员 樊军龙 邓艳丽)安徽颍上县一名无业男子不务正业,声称认识武汉某大学领导和老师,可以帮人顺利考上大学,骗取受害人3万元。日前,经涡阳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余某被法院判决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被告人余某,1981年8月出生,安徽颍上县人。2011年8月1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涡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10月19日分别被涡阳检察院、涡阳法院取保候审。
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份,韩某飞为了让其侄子韩某林能上大学,通过韩某林的老师马某及马某的朋友柳某认识被告人余某,被告人余某以认识武汉某大学的领导和老师能帮助韩某林美术科目考上过关为由,问韩某林家人要5万元,先付人民币3万元,事成后再付2万元。随后,在涡阳县文化广场附近华联超市门口,骗走韩某飞人民币3万元。2011年8月1日,被告人余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退出赃款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并愿意接受财产刑处罚,故可酌情从轻处理,随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