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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男子骗领通行证赴澳门280次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2022/5/18

20131115   来源: 东方网

    据《新闻晚报》报道,昨天下午,周某13人站在闸北法院被告席上,他们均是为方便频繁前往澳门娱乐,伪造各公司职员身份材料骗取港澳商务通行证。今年3月至4月,这13人陆续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闸北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一审判处拘役1个月至有期徒刑9个月不等,缓刑2个月至1年不等;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元至7000元不等。

  44岁的周某是浙江人,在老家务农,偶尔做做生意,平时还喜欢和老乡去澳门玩。20103月某天,周某乘坐从澳门飞往泰国的飞机,身边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与他聊天。男子得知周某每半个月都要去泰国或越南转一转就是为了办澳门的落地签时,连说“太麻烦”。他说认识一名叫“黄莺”的上海女子,能帮忙办理商务类港澳通行证,以后只要每3个月办一次,便可以无限次往返澳门与内地,省去很多时间和金钱。

  周某觉得不错,之后便联系了“黄莺”,先付5000元定金办理周某在上海的暂住证及社保基金。6个月后,周某得到“黄莺”通知,便带着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件照片前往上海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了澳门商务类通行证,有效期为3个月。“黄莺”嘱咐:“若海关人员问起,就说是某计算机公司的员工,到澳门从事商务活动。”

  此后,周某找“黄莺”共办了9次商务签注,价格从每次8000元涨到9000元。2010年年底至今年年初,周某非法往返澳门与内地共计280次之多。

  其他12名被告人,也是通过找“黄莺”,虚构某公司员工身份、被公司派遣至澳门进行商务活动,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骗取办理此类商务港澳通行证,非法往返澳门与内地,有的达236次、168次之多,最少的也有4次。

  法院认为,13名被告人违反边境管理法规,偷越边境,情节严重。鉴于13名被告人犯罪后均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黄莺”将作另案处理。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