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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款潜逃13年隐姓埋名重婚生子 国企经理承认四宗罪

2022/5/18

20131114  来源: 北京晚报

  20005月,国企经理姜某携公款100多万潜逃,之后他隐姓埋名,战战兢兢地在成都等地生活了10年,20136月,姜某在成都被抓获。大兴区检察院以姜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重婚四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天上午,这一北京市跨时最长的追逃案件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

  “我承认公诉人对我的指控。”庭审中,公诉人问被告人姜某对检察机关指控他的四项罪名是否承认时,姜某表示认罪。

  堵不上窟窿携款潜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某在某国企任职经营财务部副经理期间,利用自己负责管理该公司某证券业务部的国有资金的职务便利,于19997月,私自从公司账户中挪用50万元借给他人使用,至今未还。

  据姜某供述,1999年初,他朋友钱某向其借钱,自己经不住高利息的诱惑,于是挪用公款50万给了钱某。但是到了还款日期后,钱某消失了,“没办法,我向证券公司借了50万用来补亏空。”

  公诉机关指控,19994月至20005月间,姜某利用职务便利,共计侵吞公款130万余元。

  对此,姜某承认,在其负责公司基金运作期间,姜某就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赚取利息差。为了还从证券公司借走的50万元,从2000年初,姜某将公司存在该证券公司的150万转入妻子账户炒股,打算赚了钱补上亏空,结果,窟窿越来越大,姜某产生了携款潜逃的想法,“20004月,我就产生了出逃的想法。”

  办了两张假身份证隐姓埋名的生活

  20005月初,30岁的姜某带上他之前从妻子股票账户取出的104万(出逃前挥霍其中20万)从北京飞往桂林,而这一切妻子全然不知,“这些和李某(姜某妻子)没有关系。”

  除了上面公诉人指控的挪用公款和贪污两项罪名,公诉人还指控其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重婚罪。

  被告人姜某出逃时,除了携带巨款,还办了两张假身份证,两张假身份证名字分别是姜一飞和姜国伟。姜一飞的假身份证用于办理存放贪污公款的银行卡,姜国伟的假身份证则用于在其逃亡过程中掩饰真实身份。之后,姜某便在重庆、成都等地开始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重婚生儿子取名与北京儿子同音

  10年间,姜某谨小慎微,惶惶不可终日。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姜某逐渐适应了自己的虚假身份,并融入成都当地生活。20025月,姜某与成都本地女子杨某认识,二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

  “为了和杨某结婚,我找人办了假户口本。”20044月,为了更好地掩饰自己的身份,姜某委托他人伪造以“姜国伟”为名的户口本一本,并以此身份于20045月与杨某结婚。2008年,姜某和杨某生下一子,姜某给这个孩子取了一个与自己在北京的儿子音同字不同的名字。

  但是,姜某结婚的行为是在他与李某的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据被告人姜某供述,1992年,他与李某在大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二人至今仍是夫妻关系。

  截至记者发稿,本案还在审理中。(实习记者张宇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