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18
人民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 李婧)朋友借款一万元并签下借据,还款时间一拖再拖,刘女士无奈之下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这起拖了一年半的纠纷今天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刘女士说她从递交诉状到开庭只花了不到十天的时间,全部庭审在30分钟内结束,双方当庭就领到了生效的民事判决书。
刘女士称,2011年5月朋友鄂先生向自己借款一万元,双方于2011年8月11日签署协议,约定鄂先生在2011年10月31日前归还欠款。此后刘女士多次催要,鄂先生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刘女士于2013年1月向海淀区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欠款并承担诉讼费用。主审法官收到材料后联系被告鄂先生,鄂先生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表示愿意尽快开庭。
2013年1月15日,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法庭上,刘女士拿出了一份书面协议,在这份双方签字的协议中,鄂先生承认向刘女士借款一万,双方规定了还款的日期。
刘女士说,鄂先生说借款理由是孩子上学要交“赞助费”。“当时他说,他家房子要拆迁,年底会还钱。”鄂先生说,他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妻子也在打临时工,一个月一千元。“现在确实没有钱。”
法官考虑到被告的经济状况,当庭进行了调解。刘女士说,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她希望被告马上还钱。而鄂先生认为,他只有找到工作,或者他的房子拆迁拿到拆迁款,才能还款。双方的分歧较大,没有达成协议。
法院当庭宣判,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分两期在60天内偿还所有欠款。此宣判是终审判决。这意味着,鄂先生如果在判决书生效后,仍拖欠欠款,刘女士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次开庭只持续了半个小时。
庭审后,刘女士说,打官司给让她的生活“很闹心”,她很满意这个案件这么快就能结束。“很快捷,挺好。”
此次庭审是北京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实现当庭宣判、当庭制作和送达民事裁判文书的第一案。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规定之外特别增加了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标的额在当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民事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此次庭审标志着小额诉讼程序顺利从法律规定走向审判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