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18
作案50余起36人被控涉黑 “洪兴帮”本月17日受审
什么是“江湖”、“兄弟义气”?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洪兴帮”,演绎了一场模仿“古惑仔”的游戏。近日,昆明市检察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共10项罪名对张晓东、徐正松等36人提起公诉。下周二即本月17日,该案将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洪兴”瓦解61人被抓
2010年5月24日,寻甸一个号称“洪兴帮”的恶势力团伙内两股势力在寻甸青龙山铁路旁聚众斗殴,致1死8伤,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随即,昆明警方以此案为突破口,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同年8月,警方摧毁了“洪兴帮”,抓获首要分子张晓东以及骨干李红伟、陆辉、马景文等涉案犯罪嫌疑人61人,缴获各类通讯、斗殴、作案器具100多件。
据了解,“洪兴帮”首要分子张晓东绰号山鸡,28岁,为寻甸安居建筑公司法人代表,骨干李红伟、陆辉、马景文等人皆为张晓东中学同学。因痴迷电影《古惑仔》中的江湖情义,张晓东等人曾在中学时期组建了洪兴足球队,参加工作后模仿《古惑仔》中的组织结构组建了“洪兴帮”,并不断吸纳成员,多为80后。其中还有不少学生加入,当地人说“他们都因为崇拜电影《古惑仔》中的江湖情义,拜洪兴帮的成员为老大,就这样陷了进去”。自2008年以来,“洪兴帮”共作案50余起。
警方突袭
检方指控
头目张晓东涉嫌6罪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晓东等36名被告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组织、策划、指挥、积极参加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死亡;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为索要赌债,非法拘禁公民;敲诈勒索公私财务,数额巨大;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还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盗窃公司财物,数额较大。
公诉方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盗窃罪追究36名被告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张晓东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6项罪名;其他35名成员中,分别涉嫌1到5项不等的罪名。
“洪兴”恶行
1 立帮会为祸一方
公诉方起诉,1995年,被告人张晓东、徐正松等人在寻甸县成立了“洪兴帮”,下设青龙堂、猛虎堂、飞鹰堂。最终发展成为以张晓东为首,被告人马景文、李红伟等9人为骨干,被告人朱晓龙等20人积极参加,组织结构基本固定、层次分明、参与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首领”张晓东依仗“洪兴帮”在寻甸当地的势力,低价收购公司,安排“洪兴帮”成员徐正松、马建陆、保家权等人进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嵩明、寻甸、昆明等地以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敲诈勒索、通过非法拘禁、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敛财。为扩大影响力和控制范围,还聚众斗殴、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社会影响恶劣。
2 闹内讧聚众斗殴
2008年8月,“洪兴帮”成员马舜国、陈凡、黄杰被赛加波等人殴打,马景文、田伟等人为泄愤,便与赛加波约定在寻甸县水泥厂路边斗殴,马景文等9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刀具、自制汽油弹等,驾车前往约定地点与赛加波等人打斗。打斗中,马超明被车撞伤右腿,经鉴定构成重伤。
2010年5月24日, “洪兴帮”团伙内两股势力在寻甸县青龙山铁路边聚众斗殴,马景文持刀杀伤李会成腿部致李会成死亡,其余8人不同程度受伤。张晓东安排李红伟帮助马景文等人逃避抓捕,由郭树能、周登明将参与斗殴者进行转移藏匿,后马景文、马理胜等人到派出所投案。
3 开赌场非法获利
“洪兴帮”为了站稳脚,开始染指赌场。公诉方指控,2007年年中,马建陆、余江、杨世东经事先预谋,以营利为目的在寻甸县甸沙乡某村杨世东的家中开设赌场,杨世东负责邀约参赌人员并抽取“底钱”,进行赌博活动,获取了非法利益8万余元。
2007年底至2008年间,马连春、张晓东、马真彦以营利为目的,在嵩明县某山庄等地开设赌场,由马建陆负责管账、放高利贷,李红伟和田伟负责抽取“底钱”,马景文、杨俊雷负责放哨,进行赌博活动,获取了非法利益人民币13万余元。
4 为索债非法拘禁
为了索债,“洪兴帮”采取了殴打和非法拘禁的手法。2008年初,陆辉、马建陆等人为索要赌债找到任某某,将其带至寻甸县某饭庄索债。因任某某不同意还钱,陆辉等人又将其拉至寻甸县仁德镇某村委会水库对其进行殴打,直至任某某同意还债才让其上岸回家。
2008年12月的一天晚上,张晓东等4人在某烧烤店旁因索要赌债殴打舒某,之后将舒某带到某酒店房间内继续逼要赌债,舒某同意还债后才让其离开。
为了达到“管人”的目的,该团伙还非法持有弹药。据起诉书称,2010年5月27日,民警在被告李红伟家中,查获了16发国产制式7.62毫米“五一”式手枪子弹、9发国产制式7.62毫米“五六”式步枪子弹。
5 敛财物敲诈勒索
收取保护费也是“洪兴帮”之“能事”。公诉方指控,2008年6月,赛加波等人到寻甸县金所乡某电子游戏室内滋事,老板李某某因惧怕赛加波等人,为维持正常经营,答应每月向赛加波缴纳“保护费”,赛加波等人共收取保护费2万余元。
2008年11月,赛加波手下人员多次到寻甸县金所乡某电子游戏室内滋事。老板李某某因惧怕赛加波等人,为维持正常经营,答应每月缴纳“保护费”,共交11万余元。(邓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