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18
一起内幕交易案敲响的警钟
在股票停牌之前的敏感时期,姚四俊把重大内幕信息泄露给自己的儿子和属下。后者动用资金买入股票,非法获利168.95万元。法院认定,姚四俊等人分别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内幕交易罪。日前,中国证监会通报的这起案件,牵涉我省(山西)知名焦化企业美锦集团,成为山西资本市场曝出的首起内幕交易典型案件。
12月9日,中国证监会通报6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其中之一的姚四俊等人内幕交易案,牵涉我省知名焦化企业--山西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锦集团”),成为全省资本市场曝出的首起内幕交易典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作为资本市场久已存在的违法现象,内幕交易破坏市场公平交易法则、侵害投资者利益,被称为“硕鼠”“毒瘤”。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明确表示将对其坚持“零容忍”态度。12月9日、23日、27日,包括姚四俊案在内,证监会等部门集中通报多起内幕交易案件,对“硕鼠”形成严打之势。
姚四俊案的公布,无疑对处于并购重组活跃期的山西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有关各方应从中得到哪些警示、采取哪些措施,从而避免内幕交易滋生?12月底,记者进行了调查。
停牌前夕他们买进大量股票
姚四俊等人内幕交易案,首次批露时间是在今年12月,但其事实却发生在两年前--
2009年3月至6月,美锦集团筹划借壳凯诺科技,将集团煤矿资产重组上市。当年6月16日,美锦集团就此与凯诺科技大股东签订了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书。6月17日,凯诺科技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内幕信息。
然而,就在凯诺科技停牌之前,作为美锦集团董事兼副总裁的姚四俊,先后将此内幕信息泄露给其长子姚某及集团销售部副部长张某。两人赶在凯诺科技6月17日停牌前,集中买入该股票,股票复牌交易后又陆续卖出,共非法获利168.95万元。
由于凯诺科技停牌前的两个交易日股价出现大幅上涨,交易所察觉异动后调查发现,部分地区的股票账户集中买入该股,疑存在不正常交易。2010年2月,美锦集团相关人员涉嫌内幕交易被正式立案稽查,之后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现此案已作出司法判决。姚四俊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张某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6.51万元;姚某犯内幕交易罪,单处罚金82.44万元。此案被认为是典型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高管人员内幕交易案件。
此外,国内一系列内幕交易案件12月份被公诸于众。12月23日,季敏波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秦宣等人涉嫌内幕信息交易案等被通报;12月27日,监察部、公安部、证监会通报了4起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典型案件……证监会主席郭树清12月初直斥内幕交易:“小偷从菜市场偷一棵白菜,人们都会义愤填膺,但若有人把手伸进成千上万股民的钱包,却常常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他表示,监管部门将对此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证监会共立案调查案件82起,其中内幕交易39起;启动非正式调查105起,其中内幕交易63起;年内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6起,其中内幕交易12起。在各种违法案件中,内幕交易成为最多发的类型。
利益驱使内幕交易频频发生
内幕交易中外皆有。在华尔街的历史上,从不缺少挤破脑尖四处打探内幕消息的投机者。在国内资本市场,近年来,在利益驱使下进行内幕交易者甚众,其中不乏知名企业家、官员。
众所周知的2008年黄光裕内幕交易案就是其中一例。此案涉案金额巨大,且将多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拉下水,情节恶劣,涉案人员最终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今年12月27日通报的4起党员领导干部内幕交易典型案件中,其中一起牵涉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此人身居要职,却在负责企业重组上市工作中,指使亲属以他人名义开立股票资金账户,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大量买入相关股票,卖出后非法获利1983万元。
为什么内幕交易频频发生?证券市场人士认为,其原因就在一个“利”字。
内幕信息,一般是指上市公司经营、财务、分配、投融资、并购重组、重要人事变动等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但尚未正式公开的信息。而内幕交易,恰是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控股股东、行政审批部门等知情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在重大内幕信息公布之前,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谋取私利的行为。
在二级市场,由于某些股价的暴涨暴跌总是与并购重组、业绩公布、分红方案如影随形,此类消息一旦提前为人获知,往往能使知情人日进斗金,甚至“一夜暴富”。尤其是重大资产重组,往往有不少个股在重组后 “乌鸡变凤凰”。如果能够在消息尚未披露、股票尚未停牌之前买入,那么重组成功、股票复牌之后的大涨就会带来巨大利益。因其诱惑不小,资产重组极易成为内幕交易的滋生地和高发区。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内,内幕交易区分为两种情况:一部分人不懂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认识到内幕交易是与贪污、盗窃、欺诈性质相近的犯罪行为;而另一部分人则是有目的地利用特殊地位和关系,谋取内幕交易带来的不正当利益,而且其中相当一部分牵涉腐败。例如,一些并购重组项目需要地方政府参与,因此地方官员可能从相关会议上获得第一手内幕信息并加以利用。也有一些内幕信息知情人,故意把内幕信息泄露给相关部门官员输送利益。
加强防控 源头治理内幕交易
姚四俊等人内幕交易案的发生,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公信力,侵犯了众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使我省资本市场形象蒙尘。由此,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建立防控打击内幕交易的体制机制,维护清明的市场环境,既是广大投资者和有识之士对上市公司和监管部门的期望,又是我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当前,我省资本市场发展速度加快,对经济转型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按照相关规划,未来几年,我省将以上市公司为主体、资本市场为依托,大力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实际上,山西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浪潮早在去年年底已初现端倪。当时,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方案,标志着全省新一轮地方国资整合拉开大幕。今年,阳煤集团托管太化集团,晋煤集团托管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等均已完成。今年11月中旬,备受关注的 《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山西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大幕正式拉开。正在到来的重组大潮,在对全省经济产生积极影响、带来丰富的并购重组与资产注入题材的同时,极易伴生内幕交易。
山西证监局局长孙才仁说,必须加大力度防范内幕交易。因为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并购重组监管实行 “异常即核查、涉嫌即暂停、违规即终止”,上市公司一旦涉嫌内幕交易,将会影响到并购重组和资产注入的方案实施进程。目前,众多内幕交易案参与主体复杂,交易方式多样,操作手段隐蔽,给查处带来很大困难。因此,防范打击内幕交易,当务之急是从制度层面实现对内幕交易的源头治理,发动包括投资者、民间力量在内共同参与监管,强化内幕交易防控建设。
相关人士认为,防范内幕交易,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特别是我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较多,并购重组信息形成过程具有明显的“自上而下”特征,并且决策链条较为繁琐,内幕信息管理难度大。因此,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相关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此外,对已经查处的内幕交易案件,应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不法分子违法成本,让内幕交易成为其不敢触碰的 “高压线”。
据悉,我省上市公司层面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我省有关部门目前正就打击防控内幕交易制定相关意见,近日将正式发布,为净化资本市场提供政策助力。这将成为我省以高压态势打击内幕交易的新起点。